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再次请上诉版裁决恢复本人社区职务并惩罚相关管理员[已裁决][已扎口]

太平洋在线 81 0

  上诉人:驿路小刀

  委托代理人:坏得光明磊落、素芭、朗香

  被上诉人:天涯城市相关管理员

  上诉事由:天涯城市相关管理员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免去本人广州斑竹职位

  上诉依据:社区管理员管理规定

  事件描述:

  作者:天涯城市 于 2009-4-17 15:42:06根据上诉版裁决结果恢复本人广州斑竹职务,随后于2009-4-17 15:55:26再次免去本人广州斑竹职务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在这复职和免职之间的13分20秒时间里,本人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同时本人认为天涯城市相关管理员在3度对驿路小刀进行免职复职免职的过程中,已经严重违反了社区管理员管理规定中的以下条款(包含但不限于):

  ③未服从社区统一管理,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等的处理(利用马甲在外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视同管理员ID违规处理)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

  ⑥利用管理员ID或马甲在社区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规则的行为,社区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等的处理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

   ⑧凡撤换违规版主的,须在管理员论坛阐述理由并经社区副总管(含)以上管理员同意后方可执行;若遇见版主私借ID或滥用版主管理权限等严重违反工作条例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在管辖区内的管理员、社区副总管、总管不在线的情况下,任何管理员均可代表社区就违规版主暂行注销或免职处理,但事后必须在管理员论坛阐明原因;若发现擅自利用管理员权限私自撤换版主的,社区将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处理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

  故本人本次诉讼要求为:

  1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裁决对本人的免职无效,无条件恢复本人广州斑竹职务

  2,裁决免去阅天等相关管理员及其马甲的一切社区职务,并取消其(他们)的社区公民权(注:以前的说法叫注销)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

  3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裁决天涯城市相关管理员(含阅天)赔偿本会员在3度被免职复职免职过程中的精神损失费(RMB)、误工费(RMB)、上网费(RMB)、心理创伤治疗费(RMB)及社区斑竹工资(天涯分分)

  相关链接和证据:无

  分区意见投诉版处理结果链接(或社区公告链接):

  

  『广州』 [社区公告]免去 驿路小刀 广州斑竹职务

   作者:天涯城市 提交日期:2009-4-17 15:55:26

    经查,驿路小刀3月12日用另外帐号“地铁3号线”在了望天涯版恶意攻击斑竹烟雨楼刀客,违反了《天涯城市斑竹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奖惩条例中的第3点和第5点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 特免去其广州斑竹职务。

    特此公告

  

  『广州』 [社区公告]恢复 驿路小刀 广州斑竹职务

   作者:天涯城市 提交日期:2009-4-17 15:42:06

    经社区裁判组裁定:阅天在广州版3月12日发布公告“经查,驿路小刀在了望天涯版面违反斑竹管理规定,即日起免去驿路小刀广州版斑竹职务,感谢驿路小刀在任职广州版斑竹期间为该版管理与发展所做的贡献恢复文件管理手机版。”中,免职理由中确实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形。特恢复驿路小刀广州斑竹职务。

    特此公告

  是否已阅读《上诉申诉版管理规定》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标签: 裁决 上诉 职务 惩罚 本人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